尚义县检察院以狠抓案件管理中枢效能为核心,以案件管理机制建设为抓手,严把案件出入口关,全面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着力发挥案管部门的职能作用,逐步建立起“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率、促进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促进全院检察业务规范化水平的整体提高,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一、规范受理案件,提高司法效率 案件受理是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的第一关口,为了更好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尚义县院制定了《尚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规范》,规范中对卷宗装订、受理标准、受理文书及程序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材料装订从目录制作到法律文书格式,从证据种类排列到页码编序均制定了详细统一的标准。此外,初步审查案卷中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中是否载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并有相关证据证实。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自首、立功、累犯等证据材料以及有关鉴定机构、鉴定人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附卷等。如果缺失主要证据,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监管涉案财物,防止随意处置 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尤其是对于本院自侦部门涉案财物的管理,是加强内部监督,实现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我院制定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和《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流程图》,完善各种手续及各类台账,对于入库的财物,每案均做到明细的台账登记,贴上条形码、拍照留存并将入库信息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涉案财物一案一档,一物一码,台账明晰,网上监管。利用统一业务用系统流程监控功能,对本院依法做出撤案、不起诉处理决定、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及时提示、监督办案部门在法定时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 三、细化流程监控,做好评估预警 依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管办对案件办理程序实行全程动态监控。指定专人对案件进行网上巡查,重点查看案卡是否填录完整,文书是否制作齐备规范,强制措施适用是否正确,涉案财物的处置是否合理,办案期限是否超期,对应当进行司法办案风险评估的案件是否做出评估,案管办每日根据巡查情况填写案件流程监控日志,对发现的问题一一予以记载并与办案部门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规范办案程序。并形成案件流程监控问题台账,通过流程监控实现所有案件零超期,切实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严格送案审核,避免瑕疵流出 送案审核是案件流出检察机关的最后一道关口,严格送案审核,可以避免瑕疵案件流出检察机关。案管办在业务部门案件办理完毕后及时督促其送案归档,坚决杜绝常有的案件在办理完毕后因未及时送案而在系统内显示超期现象再次出现。案管办要求各业务部门最晚在期限届满当日送案,并对案卡是否填录完整、规范,法律文书是否填写规范,制作齐备,办案步骤是否存在遗漏、瑕疵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案件送入其他机关。(武雪倩) |
关键词:案管 职能 程序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