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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检察院法警在办案工作区履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策

2017-11-21 11: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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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是保障检察机关办案安全的重要场所,也是法警履行职责的重要场所。加强办案工作区的建设,不仅能有效防止各种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便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也能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针对我院办案工作区现状及在日常办案履职中可能出现的各项安全隐患,并提出以下预防对策。

  一、我院办案工作区的状况

  根据高检院的《办案工作区使用和管理规定》,我院办案工作区设在一楼,办案工作区与办公区完全分离,对办案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分别设置了法警执勤室、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待诊室以及卫生间等,各个房间的墙体全部采用软包,安装双向开合的无锁门,讯问座椅都做了特殊的设计,防止嫌疑人撞墙自杀等事故发生。另外在询问室、讯问室、走廊等全部安装了监控系统和安全报警装置,既能够完全掌握犯罪嫌疑人的一举一动,又能够有效防止办案人员在询问、讯问过程中的发生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安装,对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安全。

  二、在办案工作区履职存在的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在参与案件办理中,在办案工作区内主要是执行看管任务。执行看管任务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有:

  (一)犯罪嫌疑人、证人进入办案工作区易出现安全隐患。犯罪嫌疑人、证人进入办案工作区时,有的身上携带刀具、药品等危险品,这就要求对进入办案工作区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危险物品带入办案区。

  (二)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易出现安全隐患。在看管中,如果出现采取法律强制措施没有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办案前没有对办案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清理、进入办案工作区前没有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该采取强制措施的而没有使用警械具对其进行控制,以及不按照规定在相对安全的区域进行办案等情形,出现安全隐患的可能性就会相应的增加。

  (三)交接时易出现隐患。在讯(询)问结束时,办案人员与看管人员进行交接,这时极易出现隐患。如果办案人员与看管人员交接不明、思想放松麻痹大意、执行看管的人员配备和警力不足、对涉案当事人基本状况掌握不清等方面的因素,都有可能在此时出现安全隐患。

  (四)在执行押解送看守所时易发生安全事故。讯问结束后,犯罪嫌疑人要执行拘留或逮捕,这时他们的心理防线崩匮,从人上人到阶下囚,彻底绝妄,往往会走极端路线,极发生自残、自杀行为。此时检察人员也因案件侦破,也会出现放松思想。

  三、针对办案工作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以下措施:

  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多是关系网复杂、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这些特点要求司法警察在办案工作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职责,以消除安全隐患。

  (一)被讯(询)问人员进入办案工作区,有法警进行人身检查,把手机、钥匙等金属性质的物品和可疑物品交有法警人员进行统一保管并出具凭证。

  (二)法警看管主要有二种方式:一是静态看管对一些情绪不稳定的被讯问人员保持零距离的贴身看护,注意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变化与情绪波动,防止逃跑、自杀、自残、行凶等事故的发生。办案现场要清除刀具、棍棒、玻璃器皿等硬器尖锐物件及可能用于自残或施暴的工具,确保办案人员人身安全。对一般被讯(询)问人员,法警在值勤室监视频前监视接受讯(询)问的犯罪嫌疑人举止和异常表现,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消除。二是实施动态贴身看管。在办案工作区内,犯罪嫌疑人上洗漱间或靠近硬件设备或借其它理由活动等情形,要高度警惕被袭或防止自残等意外发生。

  (三)防止涉案人员因身体健康状况发生意外事件,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证人,要严加看管,在待诊室准准备一些常用的药物,与120立联动机制,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对犯罪嫌疑人需要饮水时,必须使用纸杯,同时要注意水温,严禁将刚倒的开水直接给其饮用。犯罪嫌疑人需要在办案区用餐时,与食堂联系,要选用软食、一次性纸质餐具,严禁用筷子或食用带骨刺等可能发生危险的食品。不将任何物品,如笔帽、铅笔等长时间留在被讯问人手里,防止其吞食。

  (五)严格落实看审分离制度。讯(询)问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及时通知值班法警看押,并说明被看管人情况及注意事项,搞好交接工作,明确责任。值班法警在看押被看管人时,应严肃认真,非经办案人员许可,不得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交谈。

  (六)在参与执行押解任务时,负责押车的办案人员和法警应保持戒备状态,不得开快车或开疲劳车,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主办案件人和执行法警各不少于两名以上人员,必须使用手铐,同时让被押解人坐在警车中间位置,严禁让犯罪嫌疑人坐在警车门、窗跟前等不安全位置。(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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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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