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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名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

2017-12-25 09: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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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市打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雷霆·2017”专项行动正在步入新的阶段。活动开展以来,尚义县检察院始终保持着对黑恶霸痞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度敏感性,始终坚持着“打早打小打净”的方针,始终秉持着露头就打、伸手就抓的原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从快批捕,绝不在审查逮捕环节贻误战机。2017年12月13日,尚义县检察院通过扎实推进“雷霆·2017”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批捕一起盗窃案件。

  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袁某某于2017年8月至10月间,多次在尚义县境内实施入户盗窃,被害人多达二十三人。犯罪嫌疑人袁太平已于2017年9月17日被尚义县公安局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孙春成于2017年9月19日网上追逃,后于2017年11月2日被北京市延庆派出所在一旅店抓获。孙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对其伙同袁某某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只供认两起,对其他犯罪事实拒不承认,企图逃避打击。此案性质恶劣,公安机关提请我院审查逮捕后,办案人员仔细阅卷,并多次与侦查人员联系了解具体案情,最终,结合本案证据情况,并鉴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孙某某。

关键词:批捕 盗窃 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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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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