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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法院“四个决不允许”推进司法公开

2015-06-30 17: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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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水平,提升案件质量。该院立足实际,从细微节点抓起,在工作中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一是决不允许草率办案。案件办理过程中,一定要认真严谨,决不能麻痹大意,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审判活动,切勿简化程序,对各类证据的认定要实事求是,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办好每一起案件。二是决不允许枉法办案。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委的相关要求和《法官法》的相关规定,案件审理必须要遵循法律原则,决不能超越法律底线,枉法办案,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和群众利益。三是决不允许违规办案。要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的“四条纪律”,严禁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切勿借助外出办案进行不合理的人情消费。一定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能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腿,不能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四是决不允许暗箱操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保廉洁。必须认真做好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不断推向深入,真正把司法活动置于阳光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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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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