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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尚义县检察院侦监科积极探索引导侦查取证的内容、方式、方法和途径,引导公安机关提高取证和固定证据的能力,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今年6月,尚义县院适时介入了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案。 2015年6月7日11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通过110报警服务台投案至尚义县公安局,尚义县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前往涉案现场勘查,尚义县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以及侦监科承办人得知后,主动介入,随公安机关一同前往犯罪现场,参与了公安机关的现场勘察、证据搜集与固定工作,并对公安机关下一步侦查取证提出了如下建议:1.注意搜集提取有力物证,如杀人工具等,搜集固定现场遗留证据,必要时还需复勘现场;2.注重固定客观言词证据,做好证人证言固定工作;3.及时做好尸体检验工作,明确死亡原因;4.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注重了解杀人动机、主观心理,把握细节,力争了解详细准确的涉案经过;5.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公安机关对以上建议积极采纳,于6月8日对本案立案侦查,并于6月11日提请批准逮捕。尚义县院于6月18日对本案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通过此次介入工作,本案侦查工作效率显著提高,证据搜集愈加完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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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义县 尚义 尚义县 公安 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