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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局及时调解一起因蔬菜交易引发的经济纠纷

2015-07-31 17: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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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正是蔬菜上市时节,尚义县局为了维护好全乡蔬菜交易市场的秩序,在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发动蔬菜市场广大菜农、客户,认真遵守市场收购秩序、守法公平经营,在蔬菜交易市场形成了诚信经营、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2015年7月30日中午时分,尚义县局接到罗某电话称:其在大营盘乡头号村收购大萝卜时遭到卖主的反悔,辱骂恐吓工人不让干活,请求派出所前往调解处理。派出所得知情况后协同乡干部一同前往处理。到达现场经调查得知,经罗某介绍山东客商和卖主文某等人于7月22日签订了收购50余亩大萝卜合同,定于每亩3500元,遇到天灾人祸时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并当场预付了3万元定金。7月27日下午大营盘乡头号村靠近大青沟镇的附近蔬菜地也遭受了冰雹打击,给蔬菜种植户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冰雹打击后卖主文某多次找到山东客商协商,山东客商告知卖主定金他也不要了,地里的大萝卜自行处理吧。卖主文某等人不甘心山东客商如此毁约给自己造成了损失。7月26日晚上又通过罗某和山东客商协商答应以每亩800元的价格成交。今天山东客商又交了5万元的蔬菜款进地砍菜,当砍了一部分时卖主文某等人又反悔,嫌给价太低要求加价不让工人进地干活。派出所调查清楚后教育双方首先要公平、合法、合理交易,一切以法律为依据,以合同为主,不得作出违法的事来。经过一中午的调解,双方最后决定以合同为主,以情理为辅,各自都作出让步达成协议。事后卖主文某等人以合同约定的款额又让出一万元,双方圆满达成了蔬菜售收交易。

关键词:交易 蔬菜 卖主 客商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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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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