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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015-07-31 17: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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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做好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尚义县局紧密结合辖区实际,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认真梳理排查,牢牢抓住矛盾化解工作主动权,确保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发现得早、稳控得住、化解的好的工作目标。

  一是抢抓时间,在接处警中妥善处置。县局要求处警民警要讲求方式方法,坚决杜绝处理警情方法简单粗暴,务必防止矛盾激化。要求接警民警根据不同警情,通过在电话中与当事人进行于情、于法、于理的沟通交流,缓解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尽可能地防止矛盾激化,为处警争取时间。民警接到处警指令后,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判明性质,第一时间拿出措施,第一时间控制局势,坚决防止事态能量积累、连锁放大。

  二是控制苗头,在走访排查中全力化解。组织社区民警深入企事业单位及群众家中,广泛掌握社情民意,主动了解群众诉求,积极搜集矛盾纠纷苗头,及时跟进开展化解处置工作。在民警深入走访、主动掌握矛盾纠纷苗头的基础上,对走访中掌握的社情民意、矛盾纠纷、治安隐患、信访苗头及可能信访上访的人员等进行逐一排查,按属地原则督促社区民警认真落实,制定措施,分类处理,尽可能地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矛盾纠纷苗头消化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来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按照定领导、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限、包调处的要求限期化解;对涉及政府及其他部门的矛盾纠纷,积极汇报、转办,提出处理建议,并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化解工作。

  三是严格执法,在执法办案中消除矛盾。一方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充分发挥调解手段在案件查处和争端解决中的先导作用,自觉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尽可能地通过调解定纷止争。另一方面提升执法透明度。案件办理过程中,在不影响调查取证的前提下,请当事人、群众参与执法活动,增强公安机关的执法透明度、公信度,保障广大群众对公安执法过程本身的参与权,行使监督权,使当事人、群众的一些疑问、误解在参与中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

关键词:化解 工作 矛盾 纠纷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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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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