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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院立足民生 铸就检察特色品牌

2017-06-27 09: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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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尚义县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任务,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己任,坚持把办案着力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

  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职保障民安。

  (一)突出打防结合,重点查处有关民生、涉农领域职务犯罪。该院积极与审计、纪检等部门合作,以惠农扶贫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为重点,发现线索开展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风险预警制度,利用自身优势,2016年以来多次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全力保障民生,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关于全面加强对侦查活动、诉讼活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的要求。2016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50件64人、批准逮捕51人,不批准逮捕1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6件92人、提起公诉48件77人;依法办理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件2人、立案监督破坏环境犯罪案件4件4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件3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件8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件29人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完善社区矫正监督措施、开展财产刑执行活动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尚义县法院执行局未立案人次达到26人次、未执行金额达到130万余元的情况,下达违法纠正共计26份,执行局全部采纳立案并进入执行程序,为平安“尚义”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提升素能赢得民心。

  强化制度和组织保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关于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规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生活会制度》等多项党建制度。二是加强组织保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党组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党总支履行好工作推进、预防教育、管理监督、督促检查等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建考评机制。制定《尚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副职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强化政治教育,切实提高党员队伍政治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合理安排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制作“两学一做”口袋书,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规范言行标准,提高党性觉悟。二是创新开展“三会一课”教育。通过创新支部学习方式,采取党员轮流讲、集体点评、现场观摩等形式,创新党员干部学习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建立党员交流群。积极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宪法宣誓、观摩参观等方式广泛开展党性教育。

  (三)优化人员配置,迸发工作活力。该院针对各业务部门人员短缺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加快培养年轻干警和业务骨干的工作目标,将想干事、能干事、留得住的干警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中尽快历练成长,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对院内6名干警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换,将有办案资格的干警全部充实到业务岗位,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了检察工作发展的后劲。制定《尚义县人民检察院评先评优规则》,本着科室推荐、民主选举、党组综合三位一体的评选方法,充分彰显了民主集中制,极大的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以生态检察为重点,保护环境心系民生。

  (一)健全制度,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合力

  尚义地处北方农牧交错带中段,是京津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也是生态脆弱区。2015年以来该院以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和“两法衔接”工作为契机全力创建“打造生态检察,守护绿色家园”的品牌工程,2017年将《林业资源保护与综合治理》作为全院的亮点工作,并重点通过两项措施加强工作。一是努力健全两法衔接工作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使检察工作与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衔接,多次会同有关行政单位先后召开两个专项活动监督会议和两法衔接工作会谈、座谈会,就加强协作、共同打击犯罪达成共识。二是积极建设两法衔接共享网络平台。牵头组织成立了由31个成员单位参加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两法衔接”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动员大会,各单位一把手参加会议并亲自签署责任状,督导各成员单位的硬件设备配备到位,网络平台正式运行。并将31家成员单位的联系人纳入微信群,及时指导执法信息录入工作,督导行政机关录入案件771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严查深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一是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该院不断加大对行政单位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2015年以来,立案监督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6件6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犯罪案件4件4人。该院在走访时获得夏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线索后,多次深入现场勘查,经查明夏某未经审批擅自开垦草滩56.78亩,依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其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向农牧局发出了《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督促其向县公安局移送该案件。并在侦破过程中,引导县公安局明确侦查思路和方法措施,最终夏某被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是监督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破坏环境案。该院在与县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落实“两法衔接”信息通报中获得刘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公安机关对案件定性及取证存有疑问,该院及时介入调查,经查明:刘某某用斧头将位于自家耕地旁的杨树林带,从树木根茎处高30-50厘米环砍一圈,树皮韧皮部、形成层被割断,造成林木停止生长而死亡,经鉴定被毁杨树72株,林木损失共计13051元。该院监督森林案公安立案侦查,森林公安局于当日做立案决定,刘某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三是提前介入破坏环境犯罪案件侦查活动,引导取证。该院驻尚义县森林公安局检察室成立后,依法提前介入一起盗伐林木案,指导森林公安开展犯罪现场指认工作,在该院的引导介入下,森林公安迅速固定了口供、证人证言、物证以及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并以涉嫌盗伐林木罪提请批准逮捕四名犯罪嫌疑人,该院对四名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三)是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恢复被破坏植被。

  该院积极探索、落实“补植复绿”的生态恢复机制,并尝试将生态补偿机制纳入行政执法工作之中,将违法者补植复绿程度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项目。并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树木100余株,补种草籽100余亩,向行政机关发出加强环境监管的检察建议4份,开展预防破坏生态环境背后职务犯罪讲座8次,召开环境保护相关联席会议10次。通过塑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民生品牌,创造了生态检察的全新模式,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常态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李智武雪倩)

关键词:立足 民生 铸就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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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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