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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中央的思想意识,高度重视网络的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立足具体工作职责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做到五个“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研究和向党组会报告的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述职内容,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纪检部门执纪监督巡察检查的范围,纳入绩效考核评价的内容。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2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每年至少2次向党组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发现和解决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党组其他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年至少2次听取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情况。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做好检察门户网站、网络舆情适时监测等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定期研判,重视网评员队伍建设,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干部群众重要思想动态中的问题,进行引导。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引导每一位检察干警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紧绷政治之弦,在网络自媒体使用中自觉抵制、坚决批判与中央大政方针精神不一致的言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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