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尚义县长安网 >> 要闻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题报道之十八(尚义篇):利剑出鞘铲黑恶,忠诚担当铸检魂

2019-07-05 15:40:29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尚义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深入发展。

  精心安排部署,拓展深化斗争成果

  尚义县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先后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8次,领导小组会议16次动员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召开案件会商研究会议6次,确保涉黑恶案件高质高效办理。制定并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门责任分工制度》,确保扫黑除恶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机制》,明确会议召开、例会学习、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反馈等一系列具体制度,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保障;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制度》,组建扫黑除恶微信工作群,畅通与市院、县扫黑办沟通联络渠道,切实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加强业务学习,锻造过硬办案队伍

  以全市检察机关“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法律及政策,提高干警们在专项斗争中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的能力;针对青年干警多,办理涉黑恶案件经验少的特点,检察长专门召集办案人员进行业务讲座,从如何阅卷到制作文书传授办案经验;编制印发《检察干警应知应会读本》,并采取逐条解读、座谈交流、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深干警对扫黑除恶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学以致用。

  收听收看张军检察长关于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

  举行扫黑除恶业务培训会

  检察长与员额检察官分别授课

  ▼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业务知识考试

  开展扫黑除恶知识竞赛

  获全县扫黑除恶知识竞赛二等奖

  广泛宣传发动,不断营造浓厚氛围

  定期增加各类宣传标语的数量,宣传范围由县城主街道逐渐向乡镇农村延伸,形成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在全县各乡镇广泛举办扫黑除恶大讲堂,为乡镇干部、村干部讲授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增加线索来源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利用检察长电视专访、公交车电视媒体、手机彩铃、宣传日活动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通过“两微一端”、新闻媒体等新型传播手段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态及时发布,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扫黑除恶浓厚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检察长付民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接受电视台专访

  送法下乡

  奔赴各乡镇举办扫黑除恶大讲堂

  在广场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集中宣传

  院领导带头奔赴乡村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

  截至目前,该院共计张贴各类宣传标语20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扫黑除恶宣传资料

  扫黑除恶宣传日宣传横幅

  广辟案源渠道,深挖涉黑恶案件线索

  全面梳理近三年以来侦监、公诉、控申部门办理的一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普通刑事案件,建立专门台账,深挖其中涉黑涉恶线索及其“保护伞”;与看守所羁押的重点人员谈心谈话,释法说理,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黑恶线索。

  检察长深入基层与群众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到看守所与羁押人员谈话

  摸排涉黑恶犯罪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心谈话记录

  开展调查问卷活动,全面调查了解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满意度,确保黑恶线索收集全覆盖、零死角。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卷调查活动

  不断加强对相关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的串并梳理,把“坐等线索”变为主动寻找线索,尤其做好对网上诈骗、“套路贷”等新型领域黑恶犯罪的重点排查;建立健全网上举报平台,由来信来电举报向网上举报转换,同时对已经受理的举报线索,明确核查时限,提高核查效率,跟踪核查结果。截至目前,该院共设置举报信箱6个,收集核查各类问题线索20条,全部移送相关部门。

  与公安、法院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全县扫黑除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发展的新动向和涉黑恶案件在事实、证据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听取案件汇报,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检察长亲自办理涉恶案件,图为检察长付民审阅案卷

  与法院会商研究涉恶案件

  与公安召开联席会议

  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活动,对收集证据和适用法律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对侦查方向提出工作建议。如:盛某等人赌博、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一起典型的“家族式”恶势力犯罪案件。面对三名被告人、六本案卷、多起犯罪事实,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案件,全面了解相关情况与侦查进度,对案件调查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等侦查活动提出建议,并对固定证据、书证材料的整理装订等提出清晰的思路;庭审中,公诉人围绕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当庭举证质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认定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恶势力犯罪。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了3件9人涉恶犯罪案件,均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邀请人民监督员讨论案件并监督案件办理

  盛某等人“家族”恶势力犯罪案

  庭审及宣判现场

  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了3件9人涉恶犯罪案件,均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高建成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